墙改专项基金收费规定
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及征收办法:
(一)水泥生产企业及中转站(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每销售一吨袋装水泥交纳1元专项资金。应上交的专项资金,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直接征收或委托其他部门代征。水泥生产企业交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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