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机构养老弊端的显现,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相继出台,如何更好地发展居家养老已成为解决当前养老问题的热点。以最早步入老龄化城市之一的南京市为例,通过对鼓楼区、秦淮区和建邺区政府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走访调查,探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实施现状和需求现状,并根据分析结果为当前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一个国家或者地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时,则该国家或地区就步入老龄化社会。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13年末我国人口总数达136027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达13161万人,占总人口比例增高到9.7%,远超过老龄化临界标准[1]。就南京而言,其老龄化继上海、北京、天津之后成为全国第四,比全国进入老龄化早了近十年。2013年末,南京市65岁及以上人口达81.28万人,占总人口13.64%,且年增长4%~5%,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人将近130万人。
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机构养老弊端显现等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使得我国养老形式严峻。面对上述挑战,南京市政府已在部分地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主要模式,在缓解养老压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更好了解南京特色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把握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本文以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研究对象,探求其最新供需现状,从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后续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指政府与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之间就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问题签订合同,作为契约双方,由政府出资,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管理并提供服务,同时,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对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估并进行付费的养老服务供给方式[2]。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果,鼓楼区“居家养老服务网”被称为“中国式城市养老的南京鼓楼样本”[3]。
(一)服务对象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中规定具有南京户籍且常住的五类老年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经民政部专业评估员按照能力评估指标对老年人进行能力等级划分后,确定其享受养老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养老服务的等级,方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
据有关统计,2012年南京市政府埋单的居家养老覆盖情况如下:全市共培育了726个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全市60%以上的老人;为全市近6000名困难独居高龄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生活照料服务[4]。2013年南京市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48个。
以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为例,南京市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运作流程(见下页图1)。由服务对象向社区委员会提交申请,经社区委员会核实情况后,初审上报街道老龄办、区老龄办,最终确定资格条件。区老龄办与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达成协议,确定援助任务,服务中心再直接安排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或者安排距离服务对象最近的养老服务站为其提供日托、送饭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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