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条件及必备资料
一、核实条件
(一)建筑物主体,立面外装修已完工。
(二)室外及地下工程设施已完工(如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停车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经拆除,现场清理整洁。
二、申报资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文件(附申请表)2份;
(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2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2份;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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