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办理机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程序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企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办理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换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六、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1-1)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3)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4)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7)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1-1)(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2)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3)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新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1-1)
(2)公司盖章且新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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