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发布时间:2009-05-22
一、网上申请商务再次签注的条件
(一)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单位及申请人有有效的商务备案信息。
(三)已在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过商务多次签注。
(四)不属于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申请手续
(一)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商务签注申请,获取网上受理回执号。
(二)5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号上网查询审批结果。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单位派遣函、三个月(暂住人员半年)以上有效社保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选择速递的,等候速递公司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单位派遣函、近三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单及办证费用。
三、注意事项
(一)异地人员申请商务签注,每次都须在领证时面见,不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公司推出的“双向速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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