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建筑类)申请单
行政许可事项1-2
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建筑工程)》
告知单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9年10月
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
镇建筑项目)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含文件制作、颁发时间)。
受理形式:书面
受理条件:
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的用地申请文件(须表述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拟建项目性质及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原件。
4.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获取方式,提交以下相关文件:(1)划拨用地:
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②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批准或核准)文件(原件)。(2)土地市场供地:①《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及附图(复印件)。
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③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
(3)依法转让登记。①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②《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4)法院裁决裁定:①法院裁决裁定文书(复印件)和协执书;
②被裁决裁定项目的原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
(未完,全文共1975字,当前显示6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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