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接待应酬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
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人事管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
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
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
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调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五条.编制及定编
5.1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5.2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5.3下属公司、企业下属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4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照
2、3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5下属公司,企业需雇佣员工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做出计划报总部办公室审批。
第六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6.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6.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6.3部门主管、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6.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办公室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6.5新聘员工,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录用报批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部门负责人和有权人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经培训后试用期1至3个月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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