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xxxxxx市政府分散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市市直xx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局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xxxxxx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财购[2005]4号)及其他有关文件,并结合市直xx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直xx系统各单位及其直属处(站)(以下简称“市局属各单位”)适用本细则,市直xx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政府分散采购是指市局属各单位申请的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核准不纳入市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组织形式。
第四条市局属各单位确需分散采购的项目,应填写《xxxxxx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报市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送市局政府采购协管员处加盖“xxxxxx市xx局政府采购专用章”后报市财政局核准。
第五条局机关及市局属各单位的政府分散采购统一由市局组织实施。市直xx系统政府分散采购按以下六种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单一来源采购;
(六)协议供货。
第六条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发布信息。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分散采购项目,均应在xxxxxx市政府采购网及市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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