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煤矿企业的审核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变更审核
一、项目名称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变更审核
二、设立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11〕76号)。
三、申报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四、申报材料
(一)、新办
1、筹建申请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一式二份)。
(2)、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药学技术人员资质和数量按照上述申办条件执行,是执业(中)药师的需提供执业(中)药师预注册到拟办企业的申请证明性材料、非本行政辖区户籍的药学技术人员须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居住证明及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经营面积按照上述申办条件执行,需要提供具体位置图)、主要设施、设备情况(空调、冷藏设备等)。
(5)申办人以及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
第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保证人签名)。
(6)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以上材料使用a4纸张,每份材料都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验收申请
(1)、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表(一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营业场所(和、或仓库)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地理位置图、内部平面布局图。
(4)、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从药人员的市局培训合格后上岗证、健康体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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