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审批部门不同意设立的审批意见书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2011-10-09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申办指南
一、项目名称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二、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
[2004]62号)第110项;
(二)《关于印发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综合[2006]102号)。
三、实施机关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实施机关为水利部水利旅游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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