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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