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班组。
第三条保卫管理规定: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
2、员工不得将公、私款及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存放办公桌或其它文件柜内,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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