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新建织金至纳雍铁路
站前工程Ⅱ标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贵州·纳雍
中铁十一局集天仙团铁路项目部一分部
环境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铁道部《关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通知》(铁计函[2008]971号)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施工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铁路环境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遵循“策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的工作方法,严格过程控制,将生产、生活对环境的干扰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环境管理工作贯穿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二章环境管理目标
第四条分部环境管理目标:工程符合国家、铁道部、贵州省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其中:
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内;
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标准内;
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内;
5、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为了保护施工现场及附近的环境和驻地的环境,不断提高分部的整体管理素质,强化文明建设,力争将织纳铁路建设成一条环保路,现成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环保计划的落实。
组长:赵双平、李志高副组长:吴国利鲁胜利
成员:李兴国勾武名马腾李燕斌周里计金涛唐明珠廖辉吕德军金仕明
第六条
分部经理对环境管理全面负责,分管环境工作的副经理受负责人委托具体分管环境管理工作,安质环保部长或环境监察工程师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安质环保部管理职责
1、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3、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八条专职环保人员的职责:
1、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保保护条例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及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制订并实施如下环境保护措施,同时报监理审查;
(1)减少环境污染措施;(2)减少声音污染降低施工噪音;(3)防止大气污染措施;(4)防止水源污染措施;(5)施工营地环境控制措施;
3(6)险废物(废电池、废电瓶、废墨盒、废矿物油等)控制措施;(7)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8)绿化环境措施;
2、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业主及监理提出的环保整改措施负责实施;
3、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的全面检查,并及时纠正有违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4、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
第九条减少环境污染措施
1、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及时恢复并尽量达到原来状况。
2、施工时如发现文物,不得移动和收藏,及时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及监理工程师,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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