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推荐五篇]
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有关生产经营部门及所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各个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基本要求,以保护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及人身安全,推动项目现场安全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管理。第四条
本规定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各生产经营部门
各生产经营部门是其所辖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对临时设施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
第六条
各项目部
各项目部负责临时设施费用的申请,负责所辖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厂。
第七条
专业公司
专业公司负责自备的临时设施按公司规定或所服务的项目部的要求管理,但自备设施的标记必须符合本办法。
第三章
临时设施管理内容
第八条
临时设施申请
(未完,全文共2060字,当前显示4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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