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推荐五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建、构筑物、活动板房)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临时设施的施工
1、临时设施建设,可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安全的固定建筑、也可以自建。自建的临时设施使用的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
确保临时设施的结构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安全。
2、临时设施的宿舍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不得在挡土墙下、围墙下、傍山沿河地区、雨季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段等处,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岸边、泄洪道旁、强风口处、高墙下、已建斜坡和高切坡附近等影响安全的地点,要充分考虑周边水文、地质情况,
以确保安全可靠。
3、临时宿舍不得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4、临时设施的宿舍选址应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如因场地所限局部位于坠落半径之内的,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提出可靠防护措施。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安置。现场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保持有
效隔离。
5、生活、办公设施应当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施工围墙以及毗邻建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有条件的地方,厕所应为水冲式,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7、有条件宿舍区应设置排水暗沟,经排污批准后与市政管线连接。
8、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
9、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二、组装式临时活动房屋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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