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精)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发布时间:2015-04-16
人防工程在竣工后投入使用前,应按照《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要求正确张贴人防工程标志牌,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竣工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第一册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4.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5.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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