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能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
节能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节能监察(监测)资质,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5、具有工程技术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单位实有总人数的5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10%;
6、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节能相关工作10年以上;
7、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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