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转让与采矿权名称变更的区别
采矿权转让合同
甲方:西峡县福源化冶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军马河乡西鱼库村小杓组大理石矿的采矿权转让等事宜拟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享有采矿权的西峡县军马河乡西鱼库村小杓组大理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4113232010017130053223)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期限:
(未完,全文共941字,当前显示2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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