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超机操作规范
彩超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设备租赁业务试行法》等法律法规,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为保障甲方临床发展需要,不断满足病员的需求,提高医疗诊断技术水平和提升医院品牌与形象。特出租以下医疗设备给甲方使用。
1、进口品牌。意大利原装进口百盛au3全数字化彩超。
2、配件。标准配制腹部探头、妇科腔内探头。
二、保证设备适应范围。常规腹部、妇产科等全身各相关部位检查。
三、租赁日期。设备租赁期限为贰年,即从2012年09月25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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