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初探
最新出台的《军人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在决策,是我军在军转安置工作改革上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必然趋势,符合广大军队干部的心声。在同等意义上说,对退伍安置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我国退伍军人安置的基本方针是“妥善安置,各行其所”,基本原遇则是“从哪里来,回到哪去”。这主要是指义务兵、志愿军由入伍征集地即本人户中所在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或服役期未满但符合条件退出现役后仍回其入伍征集地的。这个原则规定:从农村入伍的,应回农村;从城镇入伍的仍回城镇,原从工作单位和学校入伍的,可分别复工、复职、复学。具体来说,退伍义务兵原是农村户口的,仍回农村,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以安排工作;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工作、包干安置的办法安置,各接收单位必须接受妥善安置。转业志愿兵退役后回原籍安排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上级人民政府统筹安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各方面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退伍军人传统的安置政策受市场的冲击也越来越大。
退伍安置,政府行为,一把钥匙难开众多的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退伍军人的择业标准、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同样,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也面临着严竣的挑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退伍安置部门职能单一,接收单位拒绝和乱收费现象严重。退伍军人的自主择业、外域安置、挡案存放及择业信息等方面的要求,由于安置部门职能单一,往往无法满足。
二、退伍安置分配办法比较封闭,安置渠道狭窄。单一指令,带来对退伍军人供求情况掌握不够细致,供需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充分,计划与实际需要不够吻合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接受单位的积极性,也使有的退伍军人在分配使用上不尽合理。
三、退伍安置政策弹性太大,致使一些不正之风愈演愈烈。退伍军人为了进邮电、供电、金融、城建等“热门”单位,到处活动,送礼说情,使退伍安置受到干扰,加大了安置难度。
四、部队人才与地方反差较大,有些退伍军人的择业期望过高,致使学非所用,造成人才浪费。
在军营里经过艰苦磨练的退伍兵,的确要有一番勇气面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因为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安置原则,他们没有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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