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5.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

致流动党员一封信

党员

同志们:

你们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党组织关系接收

凡参加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在转交毕业生档案、办理户籍关系的同时,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吉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编入中心党组织统一管理。

二、领取《流动党员证》

凡落入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转交档案同时,应在中心领取《流动党员证》.它是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流动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党组织关系转出

参加就业代理且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组织的党员,在以下情况应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1)落实就业单位且党组织健全的.(2)考取研究生或进修学习的.(3)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的.

四、预备党员转正

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半年向中心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中心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领取《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情况汇报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建立考核制度

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考察。中心党支部每年对就业代理的党员进行一次考核,以邮寄、传真或网络的方式发放《流动党员年度考核表》。本人要认真填写,真实反映一年来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由所在地单位(家庭所在社区、街道、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中心党组织,经审查后存入本人档案。

六、党费收缴


(未完,全文共2438字,当前显示7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