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附件2: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即学校决策机构):
按照北京民办教育机构法人注册年检及年度评估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学校的下述办学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是贵学校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下述办学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主要实施了检查记录和文件、询问以及分析程序。
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未完,全文共815字,当前显示2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