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报检申请登记备案
关于自理报检单位申请备案登记的通知
为加强对自理报检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实现对报检单位的全国统一集中管理,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宁波检验检疫局对办理检验检疫报检手续的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实行网上申请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的申请
自理报检单位办理备案登记须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网址:www.xiexiebang.com)发送电子数据,并向工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备案登记。
二、办理机构
检验检疫机构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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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