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医疗药品市场价格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大全]
关于我市医疗市场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健康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近年来,看病就医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药品价格,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做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国家大力整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秩序,采取了降低药品价格、对2349种基本药品实行指导价、执行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纠正医药行风等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仍是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尤其是新农合的参保农民对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反映强烈,认为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农民没有真正享受到。市人大常委会对如何规范医疗市场药品价格,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新农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会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于四月中下旬深入到市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市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成大方圆药店等相关单位进行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药品市场基本情况
1、药品经销机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经销药品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414个(其中驻军、驻在
医疗机构7家、市直医疗机构8家、乡镇卫生院22家、村级卫生室377家,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8家),盈利性医疗机构171个(其中个体诊所170家,民营医院1家),药品专业经销商店110个(其中市区40个,农村70个)。
2、我市新农合药品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新农合工作管理委员会注重药品管理工作,规范了各乡镇定点单位的进药渠道,由定点医院院长组成药事委员会,选定了6家供药公司,统一配货,保证质优价廉供药,确保参合农民用药不假。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出台了《关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实行奖励的规定》,细化量化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新农合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实行奖励的规定》、《合作医疗门诊收费价格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每年目标管理考核排序后五名的定点医院发出警告,亮起红灯。
2010年的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尽可能让百姓受益。通过扩大保险面、提高补偿比例、简化异地就诊审批手续等措施,有力的保障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2010年我市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5%,其中常驻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农民补偿率2009年是51.79%,2010年预计达到75%。
3、我市开展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
几年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对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
定的加价率政策、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每年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部分医院设立举报箱,并要求医疗机构公示价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费用清单制”,使患者知情权、投诉权得到保障。
2009年,物价部门共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违纪案件24起,违纪金额200多万元,罚没34万元,按时限依法处理药品价格投诉16起,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力的遏制了我市医疗市场药品乱涨价行为,对规范我市药品价格、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市药品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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