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废声明
为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惠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我县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单位及个人(2009年7月1日—2017年3月31日)进行了专项梳理整治工作,现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失效的单位及个人名称进行公布告知(见附件),其拥有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失效作废,特此声明。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过期失效单位及个人名单(193个)。
惠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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