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燃油补贴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车辆购置税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由国税机关直接负责征收管理,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根据我县目前的运行情况看,车辆购置税移交国税机关后,通过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车辆购置税的日常征管在我局有序进行,截至2006年4月份止,我局共征收机动车辆7110台、入库车辆购置税245.23万元。但是,在一年多的运行过程中,笔者也发现车辆购置税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我县车辆购置税征管现状
根据我县实际,国税机关暂只负责对机动车中的摩托车进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汽车的车辆购置税缴纳在市车购办。从我县今年一至四月份的情况看,我县共对1626台摩托车征收车辆购置税96.17万元,根据机动车“一条龙”管理要求,共上传机动车识别代码1626条,上传机动车异常发票信息241条,发票开具异常的机动车占总征税车辆14.82%,其中4月份采集异常发票79份,占当月495台征税车辆的15.95%。一至四月份在我县交警上户。
就没人带来,造成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正本的积压,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也资料、数据不齐全。
3、对未核发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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