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大全]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3术语和定义3.1建设项目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2“三同时”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环保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4职责
4.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4.2运行管理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4.3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4.4工程管理部(项目组)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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