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企业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业务流程
日期:2012-07-10来源:【字号:大中小】
办理部门:审批登记科
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下放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等。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一般变更事项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流程
申报人提交资料→合格受理→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出具批复、批准证书→送达申报人。
所需材料
做下列变更事项,需提交资料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除外),如有外文资料须另附一份中文翻译件
(一)注册地址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租房协议书(新地址)
7、房屋产权证明(新地址)
8、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外区县或外省市转入本区企业另行提供:
1、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材料(具体明细清单网上办事指南中查询)
2、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本区转入外区县或外省市企业另行提供:
1、转入地审批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征询意见函或地址变更批复(原件两份)
2、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名称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6、工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批准证书(正、副本)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营范围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7、属于增加经营项目的,须相应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8、属于增加前置性审批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前置性审批批准文件
9、跨行业变更须有新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0、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股权转让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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