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并联审批工作规则
1、咨询指导。申请人在工商部门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向申请人提供咨询,发放并联审批申请表格,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2、申报收件。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后向综合窗口申报,综合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宿迁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材料收件通知书》。
3、审批流程。
(1)综合窗口依申请将申请材料的基本信息录入并联审批系统,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收件编号,并流转至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同时将书式申请材料分送至工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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