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地救援队章程(讨论稿)
深圳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地救援队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地救援队(以下简称“深圳山地救援队”);英文名称:shenzhenmountainrescueteam;英文缩写:smrt。
第二条深圳山地救援队的性质。深圳山地救援队是由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及相关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山地救援队的宗旨。配合政府完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为深圳市及周边地区的登山户外爱好者和广大市民提供专业的户外紧急救援技术支持,倡导安全户外理念,传授安全户外知识。
第四条深圳山地救援队受深圳市登山与户外运动协会(以下简称“深圳登协”)领导,接受深圳市体育局(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深圳山地救援队的办公场所。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深圳山地救援队在以下范围内开展业务:
(一)为深圳市的山野事故提供安全救助与技术支持;
(二)对市民的登山户外运动提供安全引导;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技术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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