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深圳电力设施改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能源监管机构”)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服务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三)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检查、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评价工作;

(五)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第五条可靠性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电力可靠性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协助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三)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评价、评估等工作;

(四)组织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组织电力可靠性技术研究和交流;

(六)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培训;

(七)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参与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第六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电力企业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二)建立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制定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制度;

(三)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信息的统计、核查和报送;

(四)发布辖区内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

(五)依法组织或参与辖区内电力事故的调查分析。第七条电力企业履行下列电力可靠性管理职责:


(未完,全文共2548字,当前显示8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