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备案资料
药品价格申报须知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有关要求,为使药品价格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成药价格申报
1、上海生产或经营企业填写《药品价格受理单》(一品一表),并加盖企业红章。(附件一)
2、上海生产或经营企业填写《药品价格信息表》(多品一表)(附件二),需提供电子版本。
3、生产单位提供资料:
(1)“药品标准”原件复印件
(2)药品说明书原件
(3)“新药”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药证书》及《药品注册批件》的复印件,“专利药”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保密品种”提供保密证书的复印件
(4)生产成本明细表(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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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