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并农村部分中小学校的几点思考5篇
关于村庄撤并必要性的思考
付得前
我国目前共有300多万个自然村、65万个行政村,80%的自然村人口在500人以下。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是典型的内耗型空间结构。为此,近几年,山东、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兴起一股村庄撤并热潮。笔者研究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形势下,推行村庄撤并十分必要而急迫,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好路子,应当积极稳妥地予以推广。
一、村庄撤并是城镇化所决定的必然趋势
2007年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44.9%。席卷全球的城镇化浪潮,决定了村庄撤并成为农村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趋势。资料表明,2000年-2005年全国共撤并行政村约9.5万个。
1、城镇形成要求村庄撤并。城镇孕于农村,最早的城镇是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当代社会,新兴城镇也在不断产生。建在农村的企业、集贸市场,可能发展为城镇;那些具备一定资源、人才条件的村庄,通过创办二三产业项目、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先实现致富,建立起以企业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社区组织制度,也可能发展为城镇,如1993年天津大邱庄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改村为镇,这就是农村的就地城镇化。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这些村庄、企业、市场必然扩张土地,吸纳劳动力,利用周边资源,为此兼并周围村庄在所难免。如江苏省华西村先后兼并周围20个行政村、150多个自然村,成为拥有6万村民和8家大型企业的天下第一村。类似的例子全国各地还有很多。推行村庄撤并,必将为强村、强企发展为小城镇,带动更多农民就地城镇化创造条件。
2、城镇集聚要求村庄撤并。城镇特有的“集聚效应”,吸引农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指出,预计未来10-15年内,我国城镇化率将保持年均0.8-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10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由此必然导致空心村、闲置地、废弃地现象日益突出。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住宅大约有20%长年空置;河南省空心村占地达200万亩以上;河北邯郸县空心村面积占村庄总体面积的1/3左右。应当看到,城镇化是一个渐进过程,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将有数亿人口生活在农村。特别是城镇化率达到70%时,整个社会进入城乡一体化阶段,农村人口没有必要继续向城镇转移。一方面是农村、农民不可能最终消失,另一方面是农村人口若干年内持续减少,故此村庄撤并就成为必然选择。
3、城镇扩张要求村庄撤并。一方面,城镇郊区化要求村庄撤并。专家预计,2050年我国的城镇郊区化率将提高到50%。北京已确定了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新格局,这是一个向边缘扩容的过程。推行村庄撤并,必将为城镇扩张提供发展空间,促进郊区农村加快城镇化步伐。上海市多年前就实行郊区行政村撤并重组。另一方面,都市连绵化要求村庄撤并。在都市连绵区,城市与村庄共同发展的结果必然是处于城市间隙的村庄融入城市。推行村庄撤并,不仅适应了这一趋势,而且能够反过来促进都市连绵化的发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是我国最大的都市连绵区,这里许多村庄已经和城市联成一片,有的村已经撤并,成立了居委会。
二、村庄撤并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
村落是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自发聚居形成的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成为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障碍。适当撤并村庄,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变革,有利于缓解农业生产面临的资源、环境和市场压力,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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