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湛年度登记备案
1、行政审批内容
外地建筑企业进湛年度登记备案
2、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湛江市建设局《外地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进湛年度登记备案制度》(2004年10月15日修订);
2、湛建管[2005]16号《关于规范外地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进湛承接工程任务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3、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4、审批条件
1、外地二级以上建筑企业;
2、二级以上企业增项的三级资质不得办理进湛登记备案;
3、在湛登记备案满1年的外地企业,可在期满提前2个月的时间内凭企业申请报告(说明驻湛机构人员、办公场所等是否变更,变更的提供有关变更材料)和原来备案申请表和备案书办理申请备案延期手续,最长只准延期1年。
4、企业已按照要求在湛江建设网登记本企业相关信息。
5、申请材料
复印件均需企业盖公章(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印章不能代替企业法人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1、《市外建筑企业进湛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及word制表软盘;
2、附件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部内容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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