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湛年度登记备案
转发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企业进鲁施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外地进
烟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备案)
发布者:建筑行业发展科·付德宽发布日期:2011-06-30来源:烟台住房
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转发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企业进鲁施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烟建行业[2006]6号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企业进鲁施工管理的通知》(鲁建管行发字[200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望认真执行。
一、凡要进入烟台市从事建筑施工外地企业,须办理进烟施工登记。
(一)办理进烟登记证的条件:
1、具有壹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信誉、业绩好,管理、技术水平高;
2、驻烟项目管理负责人应是该企业高层行政(业务或技术)主管人员,并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驻烟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进烟施工管理队伍应包括技术、设备、财务、材料、预算和安全质量监督等人员,人数不得少于7人;
(二)办理进烟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未完,全文共1449字,当前显示4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