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征地补偿临临时用地(便道)补偿标准
介休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介国土字【2010】
17号
签发:武学荣
关于大西客运专线临时用地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有关单位:
为确保大西客运专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快项目落实进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本通知适用于大西客运专线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管道埋设、弃土弃渣、材料堆放、施工便道等需要临时占用,工程完工后又能基本恢复的土地。
一、临时用地遵循以下原则
1、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2、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3、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依法、科学、集约、节约用地;
5、不得在地质灾害区域内用地;
6、统筹安排、务实高效、先批后用、简化程序、优质服务、和谐发展。
二、临时用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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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