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行动计划配套政策支持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http://www.wrsa.net发表日期:2009-09-2413:28:21来源:欧
美同学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引进计划),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引进500名左右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及重大产品的自主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打造一批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
第三条引进计划按照突出重点、企业为主、项目带动、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年度引才工作计划和引才指南;
2.审定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的年度经费预(决)算;
3.协调解决引进计划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由省委组织部分管部长任组长,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综合和协调工作。省发改委、省经贸委主要负责提供江苏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审查引进人才的投资方向。省科技厅主要负责省内重点骨干企业或其它创业创新载体自主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负责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对引进人才的配套支持,优先推荐引进人才承担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省人事厅主要负责组团赴海外、省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受理其申报材料;对引进人才的学历、履历、工作能力与业绩等进行审查,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的落实和跟踪检查。
第六条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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