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断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断道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国道和省道。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国省道断道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计划性施工以及危桥隧紧急处置造成的交通中断(以下简称“因灾断道”、“事故断道”、“施工断道”和“危桥隧紧急处置断道”)。交通中断指公路无法通行或被迫封闭(包括对公路采取全部封闭、部分车道封闭、限时封闭、主线分流等措施)的状态。
因灾断道是指因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公路交通中断。
事故断道是指因交通安全事故、群体性稳定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引起的公路交通中断。
施工断道是指因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抢险)及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等引发的公路交通中断。
危桥隧紧急处置断道是指日常检查发现桥隧主要部件出现严重病害并将危及通行安全时,立即采取紧急断道处置以防止发生
运行安全事故所导致的公路交通中断。
第四条国省道断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
重庆市公路局(简称“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国省道断道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国省道断道审批,负责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管理和审核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简称“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当地国省道断道管理工作,负责会同同级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国省道断道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报送和发布。
各区县(自治县)公路管理机构(简称“区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当地国省道断道期间的现场管理,负责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采集上报。
各区县(自治县)路政管理机构(简称“区县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区县公路机构管理国省道断道现场,负责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查处交通违章行为。
第五条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国省道断道信息报送按照《重庆市国省道公路阻断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因灾断道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公路地质灾害频发路段的观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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