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
《上海全锦广告dm》申请报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依照《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及国家工商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拟申请承办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业务。特向贵局提出申请报告如下:
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名称、规格:l、广告名称:《上海全锦广告dm》。
2、规格:
20.5cm(宽)×28.5cm(高)双面彩印,16k页面,每期约100p。
二、年度发布广告期数、时间、印量:
2010年发布计划。3期。
7、
10、12月各1期,每期5000份,每月中旬发布。
2011年发布计划。6期。
2、
4、
6、
8、
10、12月各1期,每期6000份,每月中旬发布。
三、广告发布范围发送对象:l、发布范围:市内发布。
2、发送对象。上海市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流通市场商家;汽车修理厂、汽车美容装潢站、汽车4s店维修部。
四、广告发布的主要商品类型:
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修理工具产品;汽车保养美容服务。
五、使用纸型。封面250铜版纸;内页105k铜版纸。
六、发送方式、渠道:
l、发送方式。委托发送为主,自行发送为辅。
2、发送渠道:
(l)委托邮政局直递;
(2)委托专业发行人员入户直递;
(3)直送店面投放。
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制作发布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推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予审批为盼。
(公司印章)
年月日
(未完,全文共1947字,当前显示6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