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安置申请书
异地安置、在职长期驻外人员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操作流程
一、审批条件:
在职人员长期驻外、退休人员长期居外、城镇老年人长期居外、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由本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保所为其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
二、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件1)2.异地邮储存折复印件
3.《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见附件2)
4.报盘文件(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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