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政策
浦东新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014-10-911:05:10来源:浦东门户网站选稿:项颖知
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浦府办[2014]40号),结合浦东新区推进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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