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主体验收问题整改方案
一、主体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土建施工(含后浇带)和所有管道、设备安装的预留预埋已全部完成;
(二)主体按要求进行结构抽捡,结论合格;
(三)主体预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人防工程质量技术资料齐全;
(五)建设单位已组织各责任主体对主体进行初步验收,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初验记录表》;
(六)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并满足以下要求:
1.验收组由五人以上单数(含五人)组成;
2.各参建单位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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