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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调查

广西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调查2016-04-1315:12:00

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黄尚宁李强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城以东20公里的桂林市蓝溪谷旅游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66公顷,总投资8亿元。过去,项目占多少地就得征收转用多少地。如今,享受了旅游用地“新政”的蓝溪谷项目用地只需征收转用13.33公顷,余下653公顷集体山林地,由当地村民以自然景观用地入股的方式解决。

不改变土地权属,不改变土地用途,不需高额用地成本,把农民请进来参与旅游开发,就解决了旅游用地、村民收入、农村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这样的例子在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实践中不胜枚举。自2012年国土资源部将桂林市列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以来,短短3年多的时间,这座山水文化名城就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打了一个转型升级的漂亮仗: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160个,目前已成功落地26个,正式营业10个,创造产值9000多万元。

旅游用地改革试点的实施,让桂林旅游业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潜力和活力。分类管理外来措施破解项目落地难

“桂林山水甲天下”。盛名之下,新时期的桂林旅游业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2009年12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标。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将桂林市确定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单位,成为第一个率先支持桂林旅游综合改革的国家部委。2013年6月,《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成为全国5个试点中第一个方案获得通过的城市。旅游产业用地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有旅游设施用地、旅游地产用地和旅游景观生态用地等类别,并不全具有建设用地的属性。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江认为,当前旅游产业用地管理存在着机制性障碍,旅游产业用地都归类为建设用地,与旅游产业投入高、收益时间长的实际不相符,造成了旅游项目落地难问题,影响了旅游业的投资积极性,从而对旅游业的长足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改革试点启动后,桂林如何破解旅游项目的用地瓶颈。为深入分析困扰旅游产业发展的土地问题,2013年9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了旅游产业用地现状调查与需求分析,掌握全市旅游项目总用地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所占的比例。同时,将全市域划分为13个重点旅游片区,规划重点旅游项目172个。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密切联动,将有影响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好的120个旅游项目纳入桂林市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名录。这些基础性工作,为探索实施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模式,科学界定旅游项目用地规模、推进旅游项目差别化管理、制定旅游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破解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机制性障碍创造了条件。

旅游用地需求的“家底”摸清后,政策和体制成为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必须突破的第一攻坚点。

如何在现有土地政策框架内,探索出一条适应旅游新业态的用地管理体制。桂林市经过多轮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形成了31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并于2014年6月颁布试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办公室主任廖官红说:“这31条是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核心成果,明确了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政策,为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用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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