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
龙沙区统计局工作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经济建设统计资料,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组织实施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6、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
7、对本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
8、负责全区各项责任目标值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汇总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沙区统计局各项制度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龙沙统计法制化进程,规范统计业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下面是各项制度的详细内容:
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出色的完成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一、各专业人员要认真搞好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被市局通报的专业:报表每差错一笔,扣专业人员人民币10元。
二、各专业人员要及时对本专业资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各专业要积极撰写分析资料和专题调查报告。
三、加强学习,强化质量意识,杜绝虚报、瞒报、违造、篡改统计数据,发现一次取消年度优秀公务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未经领导审核而报送的报表和提供的数据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给予10至50元罚款。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发现报表单位利用数据弄虚作假,谋取利益,不检举、纠正或者利用所搞专业之便帮助起报单位弄虚作假的直接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
统计局会议为局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业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1、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统计局实行集体领导,进行民主决策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解决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析、研究、部署本局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
(2)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意见。
(3)听取各专业及普查中心工作汇报及有关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就提出的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
主持人:局长出席人员:区局人员、区普查中心人员。
2、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会议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提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意见、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加强本局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工作。
(2)审批支部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3)讨论需要在局党支部成员中统一思想认识的重大问题。
民主生活会议是局党支部成员检查思想、工作,交心通气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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