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变更人力资源许可证操作规范 2017
人力资源许可证变更申请操作规范
一、设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第五一条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终止的,应当按照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5年修定,人事部、工商总局令第4号)第十七条规定:人才中介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二、变更项目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地址
(三)许可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
(五)注册资本
三、申请材料
(一)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应提交材料
1、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机构申请表;
2、人力资源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发新证;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已变更的新证);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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