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患纠纷案件有关程序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是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所在区(县)医患纠纷的群众自治性组织。医调委承担以下职责:
1、开展医患纠纷排查、预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受理和调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3、制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
4、就人民调解协议书协助申请司法确认;
5、分析医患纠纷发生规律,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6、提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咨询服务;
7、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常识。
墨玉县妇幼保健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投诉处理秩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及时听取和受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进而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平安医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投诉管理实行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医患沟通办公室为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
3、投诉方式包括。电话、信函、病区投诉登记本、意见箱或当事人直接到医患沟通办公室口头投诉。
4、投诉范围包括。在服务过程中对医疗护理质量、行风、服务、收费、劳动纪律、安全等。
5、投诉受理。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医患沟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及时分类登记并填写《医院投诉受理登记》和《医院投诉登记表》,一般性投诉在3个工作日向投诉人反馈;医疗业务方面的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杂的医患纠纷一般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
6、投诉管理部门应当耐心听取投诉人的意见和投诉,并针对投诉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必要时可请第三方参与调查,对调查结果(结论)及处理意见实事求是地向投诉人反馈。
7、对投诉调查结果属于医疗、护理质量缺陷的,由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提出改进措施;属于其它类投诉的分别向相关职能科室反馈并整改。
8、医院投诉受理电话15999371777(24小时)
墨玉县妇幼保健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工作,规范投诉处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改进服务态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特成立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兰(院长)
成员:巴哈尔古丽.艾海提(医务科主任)
王一萍(院办主任)
努尔克孜·阿布都卡的尔(住院部主任)阿卜力提普·阿卜来提(总务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院办)主要工作职责。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归档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处理意见等有关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1、总则
(1)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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