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水务局
ⅩⅩ市水务局
关于水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务信息,充分发挥水务信息在生产、生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服务作用,提高水务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ⅩⅩ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务信息,是指市水务局及其直属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本规定所称水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除水务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水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水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水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水务局办公室是水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水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承担水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水务信息,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依申请公开的水务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一)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水务局内部信息及公文;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或审议过程中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公正、合法进行或者涉及他人人身权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水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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