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建村委会旗台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榆阳区补浪河乡初级中学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升旗台、校园雕塑底座
2、工程地点:补浪河中学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至年月日前竣工。
5、工程质量。合格。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21500元)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住宿。
2、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负责自身的施工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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