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适房如何补缴差价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解答
1.2012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065元,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标准按照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即27252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3.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是指哪些。
答。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
4.“学生户口”指什么。
答。“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学校集体户口。
5.“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
答。“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6.一户“申请家庭”如何确定。
答:一户“申请家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2)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也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7.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是否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答。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也可以不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8.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以后还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吗。
答。由于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未成年子女已经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在其成年之前不得再次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其成年后可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9.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答: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申请家庭成员及其配偶现有和已有过的下列房产都要纳入核定范围:
(1)承租的公有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4)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6)军产房;
(7)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10.婚姻状况变动涉及的房产怎样核定。
答。夫妻离异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双方均按全部面积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商品房、二手房等非实物分房房产,也均按全部面积核定,除非当时夫妻双方即约定为按份共有,并在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上明确了份额的,按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记载的各自份额面积分别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以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分割的面积核定,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未明确的,应核定为租赁证载明一方的房产。
11.什么是日常受理。日常受理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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