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退
【发布单位】
80402
【发布文号】
晋政发[1994]114号【发布日期】
1994-12-01【生效日期】
1994-12-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退还多缴税款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发〔1994〕114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企业改征营业税后退还多缴税款的意见》,现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退还多缴税款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未完,全文共1099字,当前显示2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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